广告应该是一个崇高的职业
关于广告(之三)叶茂中
广告应该是一个崇高的职业…… 标签: 广告公司 广告 叶茂中 女郎 企业
□ 我们从不比稿,比稿是对广告公司非常不公平的事情,叫广告公司比稿就好比将广告公司当作应召女郎。每次比稿,好比广告公司在相互比色。客户一声招呼,把广告公司像三五一群的应召女郎聚集起来,然后在其中挑一个,其他的都打发回去。不论是人家留下来,我悲哀地被打发回去,还是我留下来,别人悲哀地被打发回去,都是不能让人接受的事情。
□ 广告应该是一个崇高的职业。说的不客气,广告业需要信仰,就像一个宗教。每一个广告人都应该觉得这是个神圣的职业,自己也应该有一颗神圣的心。以叶茂中这厮为例,常常觉得自己像治病救人的白求恩,我们帮企业解决伤痛,我们帮企业更健康地快乐成长。为什么有很多人把广告变得非常糟糕?我们认为是天才太少。奥格威之后的OM、李奥贝纳之后的LB,当年企业在这些创始人在创业的时候和他们的眼里,这个行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。而不是现在的商业化。不管我们怎样看商业,我们都应该在某方面保留类似艺术家的尊严。对于那些不懂得用正常态度对待广告公司的客户,我们应该拒绝他们。我们需要尊重。叶茂中这厮经常对客户说:我从不认为我们的钱是你们给的,也不认为客户多给过我们钱,因为我们的钱是从市场赚回来的,我们真正的客户只有一个——消费者,我只不过帮你们征服了消费者,消费者把钱给你们的时候,顺便把给我们的钱先交给你们,再从你们的手里捎过来。
□ 我们从不知道其他公司怎么做,我们只知道,我们有客户,客户都高兴挣钱了,这才叫做成功的广告。 但更多的是崇高被做成了庸俗:handshak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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